1.本会长期接受校友和非校友组织、个人等社会主体进行捐赠,所有捐赠成为我会基金;

    2.本会基金作为校友会的建设和发展,进行经济、法律、管理等社会公益活动的必备经费;

    3.捐赠奖励办法可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江西校友会基金募集方案及激励试行办法》;

    4.解释权归本会秘书处;

    5.捐赠者进行捐赠时,与秘书处财务部进行联系。

    具体程序为

    收款人:财务部副部长吴昊明(15879016788),

    备案确认人:财务部部长谢松柏(13979183229)

    捐赠者可通过本会网站查询捐赠事宜,如网站在3日内没有公布捐赠信息,请与谢松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