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容易给出理由,而最简单、直接且根本的理由是:当时斯巴达由两大家族的四个或五个村庄构成,两个王,两大家族各推选一位,方可能消除相互的猜忌,才可能建立起起码的信任,才可能在这种国家的社会构成条件下采用一王制必定会引发的两大家族间你死我活的权力争夺,而这种争夺将注定斯巴达不可能作为一个单一城邦存在,即便有外敌入侵,斯巴达也很难作为一个团结统一的城邦同其他城邦有效竞争或有效抵抗其他力量的入侵。
还需注意的是,尽管斯巴达的宪制被分类为贵族制,但细心的人会发现,它其实是长老制。这个区别是重要的,因为这表明一个人仅仅是贵族并不能进入统治核心,而必须是年过六十岁的贵族方可能进入元老院。问题是年龄在宪制中有意义吗?有,从来都有,且各国都有,因为与年长有比较紧密的相关关系的是经验和政治需要的其他品格,慎重、稳妥、冷静甚至保守。因此,这一规定表明的是,斯巴达的政治决策机构真正看重的是政治经验和实践理性的,而不是身份、地位或家庭财富,也不是数学、哲学等行当更倚重的纯粹理性。这实际上令斯巴达的贵族制部分地并很有理由和必要地转化成了一种注重实践理性的精英制。
也许还必须关注长老的终身任职。终身任职的最大好处在于,这迫使长老必须对自己决策负责,这意味着除非死亡否则他们无法以届满卸任的方式“卸责”,即使少数元老因年事已高(另一种“卸任”)想不负责任,但那些将继续并长期任职长老也不会让他们在“卸任”之前不负责任的决策。因此,即便都是贵族,其中也相互形成了制约,尤其应当注意的是,长老不多,不仅每个人都责任足够重大,而且也容易相互监督,而我们很快就会看到,在雅典类似的执政机构议事会就弊端重重。六十岁才能进入元老院的另一好处是由于贵族无法年纪轻轻就进入元老院并终身任职,这就使即便终身任职,元老院的政治构成也会因为成员老去而发生变化,这就可以有效避免政治决策机构的僵化和垄断。因此这一规定的另一功能就是保证和促进政治高层的流动性,并保持了足够的政治稳定和政策连续性。[15]
雅典宪制也经历了漫长演变,很难简单概括。但我必须简单概括,并力求解说那些明显有现实针对性的宪制安排。雅典城邦是从部落联合体中逐渐演化出来的,早期是4个部落,后来改组为10个部落。而与斯巴达相似,氏族部落社会的结构还是直接影响了雅典民主制的制度安排。
雅典的城邦大事由议事会决定,这是最高权力机关公民大会的常设机构,早期的议事会由400人组成,每个部落出100人;后来议事会成员增加到500人,每个部落从年满三十岁的男性公民中抽签产生50人,每人任期一年,每人一生担任议员不得超过两次。来自各部落的议事会成员混合编成十个组轮流执政,每组50人执政一个月(雅典历法每年十个月,每月36天),负责召集公民大会等事务,其中的36个成员可以轮流实际执政一天。一切年满二十岁的男性公民,不管贫穷还是富有,都有权参加公民大会,有发言权和表决权。公民大会的法定人数是6000公民,这个数字大约是雅典公民(成年男性)的10%-15%,是雅典鼎盛期全部人口(约30万人)的2%陪审法庭由十个部落从三十岁以上的男性公民中抽签选出并组成,每部落600人,共6000人(另一说法是各选500人,总数5000人)。
早期雅典有1名执政官,后来增加到3名,再后来为9名,执政官由公民会议抽签产生,轮流执政处理日常事务,但每年一换。大约公元前6世纪末雅典首席执政官克利斯提尼改革,创设了十将军委员会,每个部落推举1人经公民大会举手通过,享有参加五百人会议的特权,还可以连选连任,这就令他们实际取代了一年以后的执政官成为雅典的最高行政官员。平时十将军权力平等,轮流执掌军事指挥权和国家军政大权等,甚至掌管国家外交事务及部分财政事务。
由于现代以来的民主制在政治意识形态上的地位,雅典的民主制受到了很多赞扬。但只要稍微留心一下就会发现,这个人类最早的民主宪制,与今天欧美的民主制,除了分享民主这个“名”之外,无论在理论渊源还是在价值追求上都几乎无关。雅典民主制并不基于平等或普遍人权的理念,而是以奴隶制为基础,并因此才可能。但真正促成和塑造这个民主宪制的,无论是早期的400人还是之后的500人议事会,无论是十将军委员会,还是陪审团成员,却是背后那隐隐约约可以察觉的氏族部落社会。雅典的民主制不因为民主是理想,要让所有公民都可以自由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而是为了有效和正确决策和治理,除了要缓和山地农民、海岸富人和城邦贵族之间的矛盾外,还与斯巴达一样,为避免权力集中而引发各个部落猜忌和纷争,而这一点在雅典从氏族社会转变为城邦时非常重要。因此,在当时的雅典,至少在梭伦、克里斯提尼和伯利克里这些政治家和制宪者看来,民主制只是雅典最务实可行的宪制,而未必是他们最希望采纳的宪制。
虽然是猜测,但是有实在根据并且是有理由的猜测。这就是,从所有重要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数字中,我感受到的不是这些政治家或立法者对雅典公民的信任,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下一页